《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众利数科带你了解

日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省在科技创新领域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对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十一章94条,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在全面梳理整合我省科技创新领域地方性法规、总结固化我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政策措施的基础上,注重以法治方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激活全社会创新动能,聚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从优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完善有利于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和前瞻性的创新设计,在地方乃至全国立法层面提出了多项首创性的制度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引领推动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发展。

《条例》主要的内容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锚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科技创新体系原则。《条例》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深刻把握我省在国家科技创新全局中的地位作用。

二、突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筑牢原始创新根基底座。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研究范式发生深刻变革,基础研究转化周期明显缩短,国际科技竞争向基础前沿前移。

三、完善技术创新制度体系,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是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在当前世界科技竞争形势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我省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问题依然严峻,尽早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安全可控的任务日趋紧迫。

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我省虽然在科研投入、专利申请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方面持续领跑,但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着转化流程繁琐、转化周期过长、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市场对接不畅等“堵点”问题,“不能转”“不愿转”“不敢转”的情况依然存在。为此,《条例》作了系统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

五、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挥金融支撑保障作用。创新创业“始于科技、成于金融”,科技金融是我省科技创新的特色。

六、强化人才引育用留措施,打造一流科技人才高地。我省正在深入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但在创新人才培养发现、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七、发挥区域创新特色优势,扩大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由之路。

八、注重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条例》通篇贯彻放权赋能稳预期的总基调,注重营造良好创新生态,鼓励支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各类主体创新创造。

此外,《条例》还特别关注科技安全,强调科技向善,在给予更大空间、更大自主权的同时,对健全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健全科技领域国家安全协调工作制度以及加强科技保密能力建设、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众利数科作为广东科技企业中的一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顺应新形势、贯彻新理念、践行新举措,运用前沿的人工智能、云计算、AI技术促进金融机构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助力广东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众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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