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审解读】大学创业如何运用政策?看财税专家怎么说

近期,浙江省人社局宣布,大学生因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同时,在实施办法中还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此消息甫一爆出,便引来各界热议。

对此,东审财税专家认为,从国家和地方政策来看,大学生创业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但同时要认识到创业是有风险的,作为有知识和创新力的大学生来说,在借力创业政策利好的同时,还要学习一些财税方面的知识,规避风险,更要关注与财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大自己创业成功的概率。换句话说就是,勇于起步、善于学习、灵活调整、敢于面对。

那么,大学生创业在税收方面有何优惠政策?东审财税专家总结以下几点:

一、每年扣减8000元税额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二、大学生创业新办不同行业税务优惠

1、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四、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但同时也需要注意,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区域性差异,大学生创业一定要善于去了解地方的政策文件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创业之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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