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俊:绿色基金ESG投资策略探讨

导读:结合目前我国ESG发展现状及市场特点,绿色基金在ESG投资理念、指标建设、投资组合、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具有较大提升空间

  作者|安国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宇泽慈心公益项目发起人」

  文章|《中国金融》2023年第20期

落实“双碳”目标需要推动绿色金融、责任投资、ESG与可持续金融协同发展。同时,随着我国深入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ESG的指标内容将更加丰富完善,涉及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履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纵观全球市场,在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碳金融领域,不少国际金融机构已构建了以ESG投资理念为基础的可持续经营原则。我国也出现了“双碳”目标引领ESG投资和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工具激励金融机构配置绿色资产、ESG与绿色金融产品数量大规模增长、保险资金加速布局ESG领域等趋势。这些对于深化绿色基金ESG投资实践、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和落实“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基金亟待加快培育ESG投资理念

2015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2016年,在各方的推动下,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2020年7月设立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利用市场化机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有效发挥了政府资本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效应。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发起设立绿色基金成为一种趋势。目前,宁夏、安徽、江苏、重庆、陕西、山东、贵州、浙江、广东、湖北、河北、云南等地已经建立了绿色发展基金,PPP模式的绿色基金成为政府支持绿色发展的主要形式之一。虽然在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我国绿色基金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发展时间短、经验不足,仍然存在配套支持政策缺乏、信息披露不足、社会资本参与程度较低等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签署负责任投资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及赤道原则等国际倡议,在投资过程中考量投资标的的ESG风险与绩效,ESG投资理念对于基金投资组合的选择影响也逐渐加深。在我国,受ESG投资理念影响的绿色基金数量明显增加。ESG表现作为企业绿色发展的综合测评指标,被市场投资者予以重视,同时,ESG表现与财务回报的相关性研究也成为ESG投资领域的热点问题,在国际上众多研究表明好的ESG表现可以带来好的财务回报。

据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测算,要实现“双碳”目标,到2060年我国新增气候领域投资需求规模将达约139万亿元,长期资金缺口年均在1.6万亿元以上。实现碳中和所需资金量巨大,且大部分是新能源、能源基础设施以及低碳科技创新和传统产业改造转型等领域的长期投资。这些投资需求与绿色基金的ESG投资理念相符。一方面,ESG中的环境议题包括“双碳”目标;另一方面,ESG投资有助于吸引更多中长期投资。ESG投资理念与落实“双碳”目标高度相关,现阶段加快培育ESG投资理念对于完善绿色基金投资体系大有裨益。

近年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也在积极探索基金促进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完善内部治理的路径。2018年11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绿色投资指引(试行)》,指出有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系统的ESG投资方法,综合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因素落实绿色投资,强调为境内外养老金、保险资金、社会公益基金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受托管理服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发挥负责任投资者的示范作用,积极建立符合绿色投资或ESG投资规范的长效机制。同时,证监会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还针对ESG的信息披露格式与要求公开发布了一系列报告和指引,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也发出了ESG尽责管理倡议书,这些确立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旨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投资行业规范,从而进一步推动ESG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构建绿色发展生态圈。总体来看,制定绿色基金的责任投资管理制度和绿色投资指引,丰富其ESG评价指标,完善相关投资决策机制和投研体系,将为碳中和目标下全面践行ESG投资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完善绿色基金ESG投资策略的建议

结合目前我国ESG发展现状及市场特点,绿色基金在ESG投资理念、指标建设、投资组合、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具有较大提升空间。为探索完善符合“双碳”目标的绿色基金ESG投资策略,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发挥ESG对绿色基金投资的引导作用,完善ESG评价指标体系

尽快完善绿色基金的ESG投资指引,明确划分“绿色资产”与“棕色资产”,完善投资决策机制,为推动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社会责任等奠定基础。立足我国落实“双碳”目标和推进绿色发展的大局,绿色基金ESG投资要切实把握“双碳”目标要求,支持绿色低碳城市发展、绿色技术创新、生态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乡村振兴、清洁能源等领域,同时,要从中国经济、产业、企业以及地方实际出发,改善投资活动的环境绩效,为市场相关参与方开展绿色低碳领域的投融资指明方向,寻求最佳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推动ESG评价结果在基本面研究、量化筛选、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拓展ESG评价结果应用场景,促进投资者逐步培养ESG投资理念,对于引导绿色基金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国际上ESG评价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呈现以下特点:ESG规约适用范围逐渐扩大,从上市公司延伸到所有企业;ESG的规范要求日益丰富和具体化;ESG评价体系逐渐注重与国际报告框架标准的一致性;信息披露成为重要环节,强制性量化成为新特点。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认证机构、评级机构等所使用的ESG评价指标体系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一级指标,并根据筛选通用指标和行业指标形成二级、三级指标。绿色基金的ESG评价指标既要符合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及国家标准中有关ESG的信息披露要求,也要充分考虑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等涉及的国际标准(要求)。

  完善绿色基金ESG投资标的筛选方法和指标

随着ESG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责任投资的推动因素,责任投资的筛选方法快速增加。根据全球可持续投资联盟(GSIA)的要求,投资者经常采用的基本方法包括负面筛选、正面筛选、基于规范的筛选(要求投资标的符合国际通行的最低标准企业行为准则)、整合ESG、可持续投资(对可持续发展所投入使用的新型能源以及绿色技术的研发资金)、影响力/社区投资以及投后督导。借鉴国际经验,绿色基金可采用“绿色正面清单”模式选择ESG投资标的,在“负面剔除”型ESG投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设置绿色环境、绿色技术、绿色交通、绿色农业、清洁能源、绿色建筑、污染防治等重点投向,对细分赛道分别设计详细的ESG投资筛选标准。此外,在对投资组合的管理过程中,绿色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跟踪投资标的的环境绩效和环境信息披露结果,对资产组合及时进行仓位调整。具体而言,针对绿色基金的环境筛选指标,可以涉及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气候变化和能源利用等不同领域,通过负向筛选与一般社会责任投资筛选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境保护与改善、绿色低碳技术等产业进行投资,从而推动当地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建立持续有效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投资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对于绿色基金有效践行ESG投资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应发挥引导作用,根据我国市场实际和行业特性,不断健全绿色基金ESG信息披露制度,引导绿色基金有效开展ESG投资。此外,绿色基金管理人还可以通过委任独立的环境与社会顾问来对风险较高的项目进行持续的监测和报告。

符合ESG原则的绿色项目普遍具有正外部性,完善绿色基金的ESG投资策略,还需要逐步完善配套的投资激励政策,包括补贴、贴息、税收优惠、担保等政策,同时,应加强绿色财政与绿色金融之间的协调配合,让绿色基金在追求利润回报的同时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此外,还可以建立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备案、投资以及上市退出的绿色通道,通过支持绿色企业上市为绿色基金退出提供渠道。

  搭建绿色影响力投资生态圈,培育多层次的绿色投资者

引导绿色基金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将环境效益的考量纳入“募投管退”全流程是开展绿色影响力投资的关键。绿色基金需在投资前与投资方达成共同目标,从被投企业入手,联合国际权威评估及审计机构、第三方环境大数据公司,对被投企业的绿色影响力进行跟踪量化,加强能力建设,从而有效搭建绿色影响力投资生态圈。

实践表明,机构投资者是ESG投资的主要力量。未来,要扩大绿色基金的投资者范围,引入民间资本、养老基金、社保基金、金融机构、政府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会公益基金、各类气候基金等多元投资主体,推动其积极践行ESG投资理念,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有效管理投资组合风险,提升投资组合综合收益。

  以绿色金融的地方实践推动绿色基金的ESG投资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在绿色基金及ESG评价方面形成了阶段性成果。例如,湖州市设立了规模达500亿元的绿色产业基金,建立了全国首个区域性的ESG评价数字化系统,其绿色融资企业认定评价办法也参考了国际通行的ESG可持续投资原则。未来,建议各地在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注重推动绿色基金ESG投资原则和评价体系的建设,鼓励绿色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保险资金、养老基金、碳中和基金、气候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知识产权基金等长期资金参与ESG投资,为推进地方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融资支持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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